第108章 触犯法律法规?-《做药二十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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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大林心里已凉了大半截。
……
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工商局那幢综合性大楼的,张大林漫无目标地在街上走着…
捅出这么大的娄子,他清楚自己肯定是捂不住了,必须得通报萧建军。
虽说这些宣传广告语都是萧建军发明的,小型宣传单也是他同意散发的,但毕竟事发在东区。
不知道西区有否发生?
到了现在,既没接到萧建军电话询问,也没接到西区主管冉世杰电话通气,说明西区目前是风平浪静。
让萧建军知道这糗事,等于自己以前勇于担当的兄长形象,全都化成泡影。
丢人现眼啊。
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,很好强的张大林,还是拨打了萧建军的全球通,“建军兄弟,不不…萧老大…我这边出了件事…”
张大林结结巴巴的汇报着。
“……”
萧建军听完张大林,关于东区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宣传单这事之后,他立即驭车从郊县往城区赶回。
他始终觉得此事蹊跷作怪。
一张在药店内部散发的豆腐块宣传单,几句归纳起来的宣传口号,一般情况下,进入不了这些市场管理人员的眼帘,自然不会引起工商广告部门的重视。
除非有人举报。
举报者不外乎两种人,竞争对手和仇敌。
竞争对手作案的可能性太小,因为他们自己的X展架,宣传贴也都是在擦边球。
现在药厂除了户外广告,电视报纸等,谁会去搞什么广告批文,备案这种烦琐的事?
自己屁股上的屎都没擦干净,还去举报别人,岂不是引火烧身吗?
再说,做药江湖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:同是做药人,彼此可以私下争斗,但不能故意泄漏,或向外界曝光竞争对手的隐私,更不能向政府有关部门去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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